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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录取原则

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理兼招(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),现根据我院专业的特点及要求,特制定各专业录取原则。

一、前提条件:考生各专业成绩合格并获得当地省(市、自治区)艺术类统考合格证(如无统考则不需要)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(市、自治区)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
二、排序规则:

校考省份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录取,政策加分不计入文化总成绩;统考省份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。

三、各专业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。

以上政策如与招生省份政策不一致,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原则为准。